讓賣家找上門
點擊 1097回答 0
2014-03-04 18:34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三權分離",警惕耕地"非農化"![]() ![]() 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2013年對河北省8個鄉鎮16個村的219名農民進行問卷調查結果表明,認為承包地歸國家、集體所有的農民分別占31%、36.1%,認為歸自己所有的僅占26%,還有6.9%的農民不清楚歸誰所有。全國政協委員、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認為,對土地權屬的明確,是土地產權制度改革的前提。
土地流轉比例達26% 堅持承包權長久不變 張桃林表示,三權指的是“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集體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經營”是農地制度創新的基本方向,根本目的是保護農民利益,促進農業發展。“三權分離”的核心,是堅持承包權的長久不變。 近年來,土地流轉比例快速上升,已經從前些年長期在5%以下徘徊迅速提高到了目前的26%左右,承包權與經營權的分離在實踐中日益成為常態。“只有對農地產權制度再創新,才能盤活土地資源,提高農業產出效率,這符合現代農業的要求,也符合農民的現實利益。”張桃林說。 張桃林解釋,經營權獨立發揮作用,當前的意義在于其行使主體范圍遠遠大于承包權主體。這對于在更大范圍內優化配置耕地資源,提高農業生產績效具有重大意義。經營權獨立發揮作用,長遠來看,還可以通過土地經營權來設定抵押,為經營權者提供金融支持,這是優化農村要素資源配置,提高要素流動性的重要途徑。 2013年,農民人均純收入8896元,城鄉居民之間收入差距3.03∶1。農民增收仍然是“三農”問題的核心。放活土地經營權,能夠讓農地承包者的農民離開土地又不脫離土地,通過土地經營者中的收益直接獲取利益,農民的收入得到了基本保障。“在完成市民化進程之前,承包權的保留始終發揮著農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鄉社會‘穩定器’的功能。”張桃林表示。 構建“三權分離”的農地制度,有望為解鎖農地抵押困局創造最為關鍵的制度基礎。 實際上,檢索當前各地開展的農村土地相關權益的抵押融資辦法,絕大部分試點試驗并不涉及到承包權問題。大部分地區探索試驗的農村土地產權抵押辦法,明確提出以土地承包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為前提,充分顯示出“三權分離”農地制度對于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現實意義和強大活力。 強勢資本具有趨利沖動耕地不能“非農化” 據農業部相關統計,截至2012年底,全國家庭農場經營耕地面積達到1.76億畝,占承包耕地面積的13.4%;土地流轉中,流入農民合作社的占15.8%。 然而,截至2012年底,我國土地流轉中流入工商企業的面積為2800萬畝,比2009年增加了115%,占流轉總面積的10.3%,盡管總量不高但增速顯著。 張桃林說,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擔心強勢工商資本的進入會對農民造成損害,擠壓他們的利益空間;另一方面則是由于工商資本具有更加強烈的趨利沖動,擔心由此造成大量耕地“非糧化”、甚至“非農化”。 張桃林表示,流轉經營權,要始終堅持農民自愿的原則,不能以行政強制手段完成,不搞刮風式、運動式。對非農主體參與農地經營,可能造成的耕地“非農化”問題堅決要制止,要以立法形式加強監管。對挖魚塘、建觀光園等行為也要嚴格控制,保護好耕地資源的“高壓線”。
點贊 0舉報收藏 0分享 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