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業廳積極探索創新林地供地方式,采取對采礦、探礦、采石等“五采區”在占(使)用期滿后只要及時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就不納入林地定額指標管理等辦法,既保護林地,又滿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實現了林地得保護產業得發展的“雙贏”目標。
云南省是林業資源大省,林業用地占全省國土面積的64.7%,生態環境保護任務艱巨。為此,國家劃定了云南省林地保有量紅線,推行林地定額管理,實行用途控制。然而,隨著云南省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用地需求激增,林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保護林地、支持產業發展一樣不能少,為此,省林業廳結合云南實際,不斷創新林地管理模式。首先,積極爭取國家林業局支持,科學分解林地定額指標,最大限度用活用好有限林地資源;二是對采礦、探礦、采石、采砂、取土等“五采區”臨時占(使)用林地項目,實行占(使)用期滿后只要及時恢復林業生產條件,就不納入林地定額指標管理模式,僅2013年,就騰出1300多公頃林地定額支持其他重點民生項目。對風電、太陽能光伏發電、生態旅游等對林地林木破壞影響較小,且不改變林地用途的項目,允許以租賃、入股、合作等方式使用林地,不納入林地定額指標管理,此舉今年可節約林地定額3000多公頃,維護了林權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減少林地流失。三是不斷規范占用征收林地審核審批辦法,在云南省投資項目審批中心設置林業服務窗口,積極開展涉林項目并聯審批,將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到13個工作日,大大提高了行政審批效率,有力支持了全省“三個一百”、“五個一批”等重點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