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中,小海子村村民彭建國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他流轉了8畝山地,1.88萬元一畝,流轉期限50年,一次性支付。租了3畝田,每畝550元,3年一付,每3年上浮10%。算下來,到最后一個租期時,年租金是2781.6元,整個租賃期間,年平均租金1287元。加上他在企業務工每月2800元,比起“種點玉米、栽點谷子、養個把豬”的生活不止翻了幾個倍。
從現階段看,馬龍縣農村土地流轉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有效破解了農業企業融資難題,喚醒了農村沉睡多年的土地,激活了土地資本;從長遠看,它為莊園經濟、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流轉擴大經營規模,邁出了第一步。
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事,這其中“三條底線”不能突破:不改變土地所有權,不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不損害農民基本權益。而改革的成功與否,判斷標準始終是,讓農民盡快富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