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1/3合作社正常運行
“3頭母豬共產了32只仔,但合作社承諾的資金還拿不到手,眼看小豬仔一天天長大,買飼料的錢也是很大壓力啊!”臨高一位陳姓養殖戶一臉愁容。他去年加入村里一家養豬專業合作社,協議實行“合作社+農戶”模式,即農戶具體負責養殖,由合作社提供技術和相應資金等并回收產品。
“這是合作社內部管理混亂的一個例子。”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一些合作社缺乏運行規范,內控機制形同虛設。一些合作社為社員提供服務的鏈條脫節,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聯結機制并未建立。
據儋州市農委最新統計,儋州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超過900家,入社成員近2萬個,帶動農民5.5萬多戶。然而正常運行的合作社卻不足300家,半運行或不運行的有600多家。而據海南省農業廳資料顯示,全省現有8500多家合作社,注冊了商標的合作社只占總數的5%左右,運行、半運行和不運行的合作社,基本上各占1/3。
儋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譚雪文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門檻不高,免費登記,主要為了方便農民。在管理上,原則上兩年檢一次,但工商部門平時實行動態管理和跟蹤服務,對內部管理混亂甚至長期不運行的合作社一旦查實,堅決予以取締。
“合而不作”形式多種多樣
農民專業合作社未按約定及時提供技術和資金,只是合作社“合而不作”的表現形式之一。據知情人士透露,“合而不作”的形式多種多樣。
一是“套利式”:農民專業合作社享稅收優惠等扶持政策,同時成立門檻較低。于是,有人千方百計地想搭上合作社的平臺,以套取補貼、逃避稅費;
二是“避稅式”,讓其他農產品“搭車”銷售,知情人士稱,有企業帶頭組建合作社,但把合作社之外的農產品也算進來“搭車”銷售,對合作社的實際運行,企業并不關心;
三是“空殼式”,因為有相關扶持政策,一些合作社即使未運行也不愿注銷。據知情人士分析,出現“空殼式”合作社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成立合作社就是為了套取補貼,目的達到后不再投入到實業上;另一種則是,合作社前期還是正常運作的,但后來因經營不善導致虧損而停止運作;
四是“家族式”,一些合作社是家族式出資,各職位基本上由家族成員占據,其他農民即使加入,也無法進入決策層。在完全處于被支配地位的情況下,已有農戶選擇退出合作社。
盡管一些合作社存在不正常運行的現象,但很多正常運行的合作社在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記者在儋州多個鎮實地采訪時了解到,由于一批有實力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推動,全市形成了四大特色產業的“板塊經濟”:南部是橡膠產業;中部是瓜果菜產業;北部是畜牧養殖產業;沿海是海洋養殖產業。各產業帶與專業合作社互動,培植新的區域增長極。
目前,儋州市一批合作社已初顯提質增效和予民實惠的作用。海南省農業廳匯總數據表明,2012年,儋州市合作社社員人均純收入比全省農民人均純收入高出1300元。
合作社需擺正觀念苦練“內功”
“返租合作社的土地,我在自己家門口種茶就可以掙錢!”五指山市水滿鄉村民王文丹說。五指山市瑞豐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葉朝宗介紹,該合作社與水滿鄉20多戶村民簽訂土地租賃協議,然后再返租給農民進行種植,通過“合作社+農戶”模式,現已發展茶葉基地500多畝,并獲得農業部有機食品認證。合作社聯結的基地年產值突破2000萬元,每年為農民增收100多萬元。
與大型企業跨區域合作,也不失為一條有效途徑。儋州石屋有利橡膠購銷專業合作社監事長黎加科告訴記者,從最初與周邊膠乳收購商交易到與橡膠加工公司合作,該合作社嘗到了多主體橫向合作的甜頭,農民們的膠乳或膠片不愁銷路,且能賣出好價錢。該合作社從2007年的64戶成員、注冊資金9.5萬元,發展到現在的成員600多戶、成員出資額突破500萬元,年營業額5000多萬元。
農民專業合作社如何在“主體”合作上激活市場活力,受到有關部門的關注。海南省農業廳廳長江華安說,要培育包括合作社在內的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支持企業、合作社、專業大戶、科研院所根據市場需求,建立跨企業、跨農戶、跨區域的農業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
儋州中投特種養殖種苗基地,以金錢龜、石金錢龜等名貴龜類為主打產品。該基地經理許娟介紹,合作社具體實行保利回收產品:“六統一分一保”,“六統”即統一種苗、飼料、防疫、回收、價格、培訓,“一分”即分散到農戶養殖,“一保”即保底保利回收。
在海南省,示范社的評選實行動態制度。據了解,今年海南安排了5200萬元補助資金,重點扶持10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
以示范社創建為切入點,儋州市對合作社實行層層遴選。今年,該市有4家合作社成為監測合格的省級示范社、7家成為新認定的省級示范社。在此基礎上,重點扶持有前景的合作社,使之充分發揮帶動效應。
“條條大路通羅馬。”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運行遠不止以上這些路徑。不過對所有合作社而言,都面臨著選擇———正常運行的要優化升級,非正常運行的要轉型或注銷。雄起珍禽良種產業專業合作社負責人馮廣著認為,要引導合作社苦練“內功”,這才是由“合而不作”向“合而能作”轉變的根本之道。
快評:合作社豈可“合而不作”
馬躍峰
不久前,在海口采訪,無意中走進某家合作社。進屋看,除了墻上貼的章程、名單,再就是一個書架,幾本舊書。“社員各干各,合作社設在我家,是個花架子。”這家農戶毫不隱諱。
海南8000多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正常運行的只有1/3。一邊是合作社數量“井噴”,一邊是假合作社、死合作社、空殼合作社泛濫成災。有的合作社資金不到位,服務跟不上;有的家長說了算,大企業“一言堂”;有的甚至演變成“要項目、拿補貼”、“逃避繳稅”的幌子。
農民專業合作社良莠不齊,魚龍混雜,門檻低、把關不嚴是原因之一。有些合作社成立目的不純,當事人受利益驅使,“緊跟形勢喊口號,緊跟領導要扶持”;有的合作社徒具法律形式,無組織機構無章程無生產,有的即便有章程,也大多停留在字面。而有關部門因求快求量,服務失之于少,監管失之于寬。
時下,土地規模經營不斷發展,農民合作社“虛胖”卻成了通病。合作社提質增效,關系農民的“錢袋子”,關系市民的“菜籃子”。地方政府不僅要規范合作社設立,加強對其監管,而且要重點扶持示范社,幫助其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機制,形成利益分享、風險共擔的聯結機制,從根本上避免“合而不作”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