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康縣抓住全省實施優質畜產品基地、良種繁育體系、邊境動物防疫體系建設的機遇,結合實際,著力抓好畜牧產業發展。
(一)穩定畜禽存欄,努力提高出欄。
堅持以穩定畜禽存欄為基礎,提高科學養畜水平,品種改良為突破,通過提高科技含量,縮短飼養周期,努力提高畜禽出欄。到2015年末,生豬存欄30萬頭,出欄28萬頭,出欄率93%,良種覆蓋率達85%以上;大牲畜存欄8.7萬頭,其中,牛存欄8萬頭,出欄2萬頭,出欄率25%;羊存欄5.8萬只,出欄3.4萬只,出欄率58.6%;禽出欄130萬羽。肉類總產達3萬噸,禽蛋產量350噸,實現畜牧業產值6億元,增長26%。
(二)推進產業結構升級,促進傳統畜牧業向現代畜牧業轉型。
按照以穩定生豬產業,努力做大以肉牛為重點的養殖業,兼顧山羊、禽類產業的思路,加快發展高效畜牧業。以實施畜牧業翻番計劃為目標,推進品種改良為重點,發展規模養殖場(小區)為載體,動物疫病防控為保障,產業化經營為突破。全面深入地推進全縣草原權制度改革工作。把草原的承包經營權和草原的所有權落實到戶,確立農牧民作為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農牧民發展養殖業的積極性,確保農牧民得到實惠、生態得到保護。積極推廣“林+沼+飼+畜+肥”和“蔗+畜+沼”循環農業模式。抓住全省實施“草地建設工程”、“圈舍建設工程”的機遇,努力加快勐堆鄉蚌孔村4萬畝天然草山項目建設,充分利用蔗稍等飼草飼料資源,積極推廣蔗稍、農作物秸稈青貯氨化,為草食畜牧業發展提供草料保證。到“十二五”末,全縣建成軍賽鄉萬頭豬場1個;以南傘鎮、鳳尾鎮為建成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小區)7個;年出欄生豬300頭以上的養殖大戶10戶;建成育肥豬專業村10個;以勐堆鄉、木場鄉為重點,加快推進以肉牛為重點的草食畜牧業發展,建設勐堆鄉蚌孔萬頭牛萬只羊養殖場1個,木場鄉千只羊養殖基地1個,勐捧鎮千只羊養殖基地1個。以鳳尾鎮、忙丙鄉、南傘鎮為重點,抓好山地烏骨雞、茶花雞等家禽業發展。全縣扶持建立年出欄2000-10000羽大戶50戶,年出欄10000-50000羽大戶5戶,年存欄2000羽(只)以上蛋雞養殖大戶5戶,年產鴨蛋500公斤以上養殖大戶10戶。到2015年末,生豬存欄30萬頭,出欄28萬頭,出欄率93%,良種覆蓋率達85%以上;大牲畜存欄8.7萬頭,其中,牛存欄8萬頭,出欄2萬頭,出欄率25%;羊存欄5.8萬只,出欄3.4萬只,出欄率58.6%;禽出欄130萬羽。肉類總產達3萬噸,禽蛋產量350噸,實現畜牧業產值6億元。
(三)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著力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
要進一步培育壯大畜牧業龍頭企業,提高畜牧業標準化、組織化水平,切實促進畜牧業發展方式轉變。一是著力培育發展壯大畜牧業龍頭企業。堅持以提高畜牧業市場競爭力為中心,突出擴大畜產品外銷和畜牧業利用外資兩大重點,加快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中介組織和專業隊伍為依托的畜牧業招商引資新機制,不斷優化軟環境,增強軟實力,大力吸引外來資本、工商資本、民間資本以及其他各方面資金,引進大企業、大集團,對已初步形成一定規模的畜牧業進行深度開發,對有資源、有市場的特色養殖產業進行挖掘開發,培育壯大一批起點高、規模大、帶動力強、成長性好的重點畜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積極支持企業依托本地資源,開展特色畜產品加工。“十二五”期間,培育年銷售收入上千萬元以上的畜牧業龍頭企業2戶以上。二是加快推進畜牧業標準化生產。堅持以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以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檢驗檢測為手段,充分發揮出口創匯企業主體帶動作用,加快畜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實行基地標化生產,積極推進無公害畜產品基地建設,加快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推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全力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著力打造“從養殖源頭到市場”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到2015年,全縣建立和完善與基礎生產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務、動物防疫檢疫、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畜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進一步整合全縣畜產品檢驗檢測資源,完善畜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職能明確、運行高效的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網絡,加快健全畜牧業標準和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三是著力提高畜牧業生產組織化水平。積極引導企業與養殖戶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機制,密切與養殖戶的經濟利益聯系,提高訂單履約率;積極引導畜產品經紀人、農村能人、養殖大戶、販運專業戶和企業,發展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積極扶持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辦畜產品加工企業,積極探索和支持以企業為主體,在自愿互助的基礎上建立各種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組織,開展畜牧業生產各項社會化服務;積極引導和推進養殖戶聯合與合作,培育新型農民養殖合作經濟組織;積極鼓勵各類涉農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經濟實體與養殖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的畜牧業經營服務體系,推進由松散型合作組織向緊密型經濟利益共同體轉變,加快提高畜牧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到“十二五”末,按照規范化、市場化、實體化的要求,全縣發展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社50個。
(四)加強培訓,鼓勵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建設養殖基地,畜產品加工、營銷、餐飲等服務行業。
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圍繞新家園行動計劃的目標,積極鼓勵和支持先富起來的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到小城鎮創辦特色養殖業基地、畜產品加工、畜產品營銷和餐飲服務業。突出技能型人才培訓,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
(五)實施收入倍增計劃,促進農村居民持續穩定增收。
通過新型工業化的發展、畜牧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推進,增加農民就業空間,增加社會保障覆蓋面,加快農民變畜牧企業職工、變產業工人、變城鎮居民的步伐,逐步減少農村人口比例。到2015年末,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7000元,畜牧業收入占18%,達1260元,在2010年的基礎上翻一番。
(一)穩定畜禽存欄,努力提高出欄。
堅持以穩定畜禽存欄為基礎,提高科學養畜水平,品種改良為突破,通過提高科技含量,縮短飼養周期,努力提高畜禽出欄。到2015年末,生豬存欄30萬頭,出欄28萬頭,出欄率93%,良種覆蓋率達85%以上;大牲畜存欄8.7萬頭,其中,牛存欄8萬頭,出欄2萬頭,出欄率25%;羊存欄5.8萬只,出欄3.4萬只,出欄率58.6%;禽出欄130萬羽。肉類總產達3萬噸,禽蛋產量350噸,實現畜牧業產值6億元,增長26%。
(二)推進產業結構升級,促進傳統畜牧業向現代畜牧業轉型。
按照以穩定生豬產業,努力做大以肉牛為重點的養殖業,兼顧山羊、禽類產業的思路,加快發展高效畜牧業。以實施畜牧業翻番計劃為目標,推進品種改良為重點,發展規模養殖場(小區)為載體,動物疫病防控為保障,產業化經營為突破。全面深入地推進全縣草原權制度改革工作。把草原的承包經營權和草原的所有權落實到戶,確立農牧民作為承包經營權人的主體地位,充分調動農牧民發展養殖業的積極性,確保農牧民得到實惠、生態得到保護。積極推廣“林+沼+飼+畜+肥”和“蔗+畜+沼”循環農業模式。抓住全省實施“草地建設工程”、“圈舍建設工程”的機遇,努力加快勐堆鄉蚌孔村4萬畝天然草山項目建設,充分利用蔗稍等飼草飼料資源,積極推廣蔗稍、農作物秸稈青貯氨化,為草食畜牧業發展提供草料保證。到“十二五”末,全縣建成軍賽鄉萬頭豬場1個;以南傘鎮、鳳尾鎮為建成年出欄500頭以上的生豬規模養殖場(小區)7個;年出欄生豬300頭以上的養殖大戶10戶;建成育肥豬專業村10個;以勐堆鄉、木場鄉為重點,加快推進以肉牛為重點的草食畜牧業發展,建設勐堆鄉蚌孔萬頭牛萬只羊養殖場1個,木場鄉千只羊養殖基地1個,勐捧鎮千只羊養殖基地1個。以鳳尾鎮、忙丙鄉、南傘鎮為重點,抓好山地烏骨雞、茶花雞等家禽業發展。全縣扶持建立年出欄2000-10000羽大戶50戶,年出欄10000-50000羽大戶5戶,年存欄2000羽(只)以上蛋雞養殖大戶5戶,年產鴨蛋500公斤以上養殖大戶10戶。到2015年末,生豬存欄30萬頭,出欄28萬頭,出欄率93%,良種覆蓋率達85%以上;大牲畜存欄8.7萬頭,其中,牛存欄8萬頭,出欄2萬頭,出欄率25%;羊存欄5.8萬只,出欄3.4萬只,出欄率58.6%;禽出欄130萬羽。肉類總產達3萬噸,禽蛋產量350噸,實現畜牧業產值6億元。
(三)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著力提高農業產業化水平。
要進一步培育壯大畜牧業龍頭企業,提高畜牧業標準化、組織化水平,切實促進畜牧業發展方式轉變。一是著力培育發展壯大畜牧業龍頭企業。堅持以提高畜牧業市場競爭力為中心,突出擴大畜產品外銷和畜牧業利用外資兩大重點,加快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中介組織和專業隊伍為依托的畜牧業招商引資新機制,不斷優化軟環境,增強軟實力,大力吸引外來資本、工商資本、民間資本以及其他各方面資金,引進大企業、大集團,對已初步形成一定規模的畜牧業進行深度開發,對有資源、有市場的特色養殖產業進行挖掘開發,培育壯大一批起點高、規模大、帶動力強、成長性好的重點畜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積極支持企業依托本地資源,開展特色畜產品加工。“十二五”期間,培育年銷售收入上千萬元以上的畜牧業龍頭企業2戶以上。二是加快推進畜牧業標準化生產。堅持以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以標準化生產為重點,以檢驗檢測為手段,充分發揮出口創匯企業主體帶動作用,加快畜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實行基地標化生產,積極推進無公害畜產品基地建設,加快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推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全力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著力打造“從養殖源頭到市場”質量安全保障體系。到2015年,全縣建立和完善與基礎生產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務、動物防疫檢疫、畜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等畜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進一步整合全縣畜產品檢驗檢測資源,完善畜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加快形成布局合理、職能明確、運行高效的畜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網絡,加快健全畜牧業標準和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三是著力提高畜牧業生產組織化水平。積極引導企業與養殖戶建立自愿平等、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利益機制,密切與養殖戶的經濟利益聯系,提高訂單履約率;積極引導畜產品經紀人、農村能人、養殖大戶、販運專業戶和企業,發展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積極扶持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自辦畜產品加工企業,積極探索和支持以企業為主體,在自愿互助的基礎上建立各種行業協會等中介服務組織,開展畜牧業生產各項社會化服務;積極引導和推進養殖戶聯合與合作,培育新型農民養殖合作經濟組織;積極鼓勵各類涉農企業、專業合作社、村經濟實體與養殖戶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形式的畜牧業經營服務體系,推進由松散型合作組織向緊密型經濟利益共同體轉變,加快提高畜牧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到“十二五”末,按照規范化、市場化、實體化的要求,全縣發展農民養殖專業合作社50個。
(四)加強培訓,鼓勵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建設養殖基地,畜產品加工、營銷、餐飲等服務行業。
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圍繞新家園行動計劃的目標,積極鼓勵和支持先富起來的農民和返鄉農民工到小城鎮創辦特色養殖業基地、畜產品加工、畜產品營銷和餐飲服務業。突出技能型人才培訓,加強農村勞動力技能培訓。
(五)實施收入倍增計劃,促進農村居民持續穩定增收。
通過新型工業化的發展、畜牧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的提高、城市化的推進,增加農民就業空間,增加社會保障覆蓋面,加快農民變畜牧企業職工、變產業工人、變城鎮居民的步伐,逐步減少農村人口比例。到2015年末,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7000元,畜牧業收入占18%,達1260元,在2010年的基礎上翻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