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稱將繼續追問
按照《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規定,違規超生的公民,要向計生部門繳納社會撫養費,并納入財政預算管理。但是,多省份人口計生委回復稱社會撫養費用途自己不掌握,由縣級計生部門征收,歸同級財政支配。
這筆錢的征收和使用的不透明也引發了公眾質疑。“甚至沒有看到過審計”,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指出,社會撫養費理應用于計劃生育家庭中老人的撫養,但實際并非如此。對于審計的缺失,國家審計署特派駐西安辦事處處長王小軍也曾撰文指出,因缺少最關鍵、最核心的基礎數據,對社會撫養費的審計非常困難。
吳有水表示,他將不放棄對社會撫養費的追問。除了繼續向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提起行政復議,他將于近期隨機選擇一兩個省份,向省內所有縣級計生和財政部門申請信息公開,追問社會撫養費到底用在哪兒、如何用。
數據
北京征收總額超4億
8月23日,北京市人口計生委向信息公開申請人吳有水發函,稱2012年北京市社會撫養費征收總額為4.0524億元。該委在答復中表示,吳有水申請的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預算情況和實際開支情況,不屬于人口計生委職責。不過,該委正與市財政局溝通,一旦掌握相關信息,將進一步予以答復。
北京人口計生委還介紹,社會撫養費由縣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部門或者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征收,并上繳縣級國庫后,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由財政部門統一安排使用,收入和支出不掛鉤。因此,北京市人口計生委并不掌握2012年度社會撫養費實際開支情況。
昨日,記者嘗試與北京市人口計生委聯系,但相關處室電話無人接聽,未能得到更進一步的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