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為規范農副產品平價商店(以下簡稱平價商店)管理,充分發揮平價商店穩價惠民的積極作用,云南省已擬定平價農副產品目錄和平價補貼評分標準。評分標準規定,評定為不合格的平價商店不僅無法獲得平價補貼,當年開辦的還將視情況追回開辦補貼資金。
今年年底前,云南將在昆明市、楚雄州等7個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先行先試,使用省級價格調節基金扶持建立150個平價商店,其中昆明市布局安排100個。目前,昆明市十余家企業對平價商店的布點申請已近尾聲,設點布局基本成形。而在已有節慶期間平價直銷點操作經驗的麗江,已確定5家平價商店在中秋節期間開始營業。
目錄涵蓋7大類55種農副產品
使用省級價格調節基金扶持農副產品平價商店建設實施方案明確要求,平價商店銷售的農副產品種類需包括糧、油、肉、禽、蛋、菜、水產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平價商店平價農副產品目錄對具體銷售品種進行了7大類共55個品種及規格的明確。
其中,糧食類要求銷售小包裝或散裝的地產粳米、地產晚秈米、江蘇粳米、東北粳米及小包裝的干面條;食用油需經營桶裝5L的菜籽油、調和油、大豆油和花生油;肉類需有新鮮的豬肉和牛肉,豬肉包含精瘦肉、后腿肉、五花肉和排骨;禽類需銷售新鮮白條雞肉;蛋類要有新鮮完整的雞蛋;水產品需有鮮活的草魚、鯽魚、鯉魚;蔬菜類包含新鮮的大白菜、蓮花白、番茄、玉米、土豆、蔥、姜、蒜等36個品種。
各地可以根據當地消費習慣,選擇或增設農副產品銷售品種,而銷售的蔬菜品種則不得少于15種。
9個評分項目共計100分
按照平價補貼評分標準,共有平價品種、價格水平、平價農副產品銷售量、信息報送、明碼標價、臺賬制度、規范服務、履行協議、不定期抽查整改共9項評分項目對平價商店運營情況進行打分,滿分為100分,得分情況將與所得補貼直接掛鉤。
平價品種:店內經營的平價農副產品品種不少于目錄所列及所在地增列的品種,其中蔬菜不少于15種得15分。達不到要求的,每個品種扣1分,直至扣完。
價格水平:在市場價格平穩時期,經營的平價糧、油、肉、禽、蛋類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格5%以上,蔬菜類價格低于15%以上,有低于市價每公斤2元以上的豬肉和不少于5種每公斤2元以下蔬菜銷售的,得25分;市場價格異常波動時期,嚴格執行政府穩定物價有關措施,履行保供穩價義務的,得5分。達不到要求的,每個品種扣1分,直至扣完。
平價農副產品銷售量: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合理確定平價農副產品銷售量,銷售量達到或超過確定標準的,得5分;達不到則不得分。
信息報送:認真履行價格監測預警義務,價格信息采集報送及時且準確的,得10分;不報送信息的將被扣10分。
履行協議:認真履行協議書條款的得10分,不認真履行的每條扣1分。而在平價農副產品價格與市場平均價格上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被扣10分。
此外,嚴格執行明碼標價的,不定期抽查未發現問題或能及時整改的,各得10分;建立完整臺賬制度的,按要求統一標識、規范服務的,各得5分。
每年評定一次等級
按照統一標準、客觀公正、公開透明和分級負責原則,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成評分小組,采取定期評分和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形式,對平價商店運營情況進行打分并給予等級評定。定期評分將以半年為周期進行。不定期抽查將采取日常巡查、暗訪抽查、交叉檢查等方式進行,原則上每年不少于4次。
等級評定將每年進行一次,將按照當年兩次評分的平均得分劃分為四個等級。其中,90分及以上為優秀,80-90分(含80分)為良好,60-80分(含60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級評定后,各地價格主管部門需將得分情況和等級初評意見上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由省級組織審核后告知平價商店。
評定為優秀的平價商店,可獲10萬元平價補貼,良好的可得8萬元,合格僅可獲得5萬元。對于評定為不合格的,不僅無法獲得平價補貼,還將被予以警告并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將被取消資格,收回牌證,當年開辦的還將視情況追回開辦補貼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