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供圖。
云南網訊(實習記者 陳怡希)近日,網友@絕對轉載在金碧坊發帖反映10月20日凌晨2點左右,蒙自花鳥市場文竹街附近停放了一輛牌照為“云GA150警”的法院警車,疑為公車私用,并貼出現場拍攝照片。21日,帖子中出現警車所屬的紅河州綠春法院在金碧坊發帖回應了此事,回應稱:該警車系正常出差辦案。
針對網友質疑的牌照為“云GA150警”的法院警車停放在蒙自花鳥市場文竹街附近的愛情主題258(愛我吧)酒店旁的情況,網友發帖后次日便有一位自稱綠春法院分管執行工作和派出法庭的副院長跟貼對相應情況進行了回復。稱該車疑為公車私用一事,綠春法院領導班高度重視,安排相關人員對該事進行了調查核實,并將調查情況告知大家。調查結果為:云GA150警車系綠春法院平河法庭的業務用車,10月15日,該法庭的同志外出開遠、蒙自辦案,外出前辦理了出差手續和開具了派車單,出差時間和10月15日至20日,在蒙自期間分別是去蒙自監獄辦理一件離婚案件(案號為2013綠民初字第188號),蒙自辦理一件執行案件(案號為2013綠執字109號)。并于10月19日下午17時左右入住蒙自文竹街星辰快捷酒店,因酒店停車場已滿,該車停放酒店對面。10月20日上午11時左右,該車離開所停放位置返回綠春。
在回復中,綠春法院分管執行工作和派出法庭的副院長表示兩件案件的辦理情況,住宿費發票及其它外出辦案的相關依據,已提交紀委核實,有關部門會有一個公開真實的說法。同時感謝大家對其工作的關心支持,并感謝媒體和網民的監督,歡迎大家對其工作提出批評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