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頭企業:
--2010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
--經營業績良好,2011、2012年連續盈利,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2011、2012年資產負債率一般低于70%,銀行信用等級A級以上(含A級,未向銀行貸款的除外);
--企業資產優良,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和經濟實力,有較強的自籌資金能力。2012年固定資產凈值300萬元以上,凈資產不低于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總額的2倍;
--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會形象和誠信記錄,企業一般應不欠稅、不欠員工工資、不欠社會統籌保險金;
--建立了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經營管理機制,財務管理規范,能保證項目按計劃建成和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使用;
--與農民以多種形式,形成聯結緊密、科學合理的利益共同體。龍頭企業實施的項目一般應直接帶動農戶200戶以上,加工項目所需原材料的70%以上來自企業注冊地,流通設施項目能夠帶動注冊區域農產品進入市場領域。
農民專業合作社:
--一般為2011年12月31日以前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取得法人資格;
--合作社法人具有良好社會形象和誠信記錄,具備相應的項目建設和經營管理能力。
--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有關規定,產權明晰,章程規范,運行機制合理,盈余返還。
--經營狀況良好,實力較強,財務管理比較規范,凈資產不低于申請財政補助資金總額的50%。